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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吳龍貴
  湖南臨澧縣富達養殖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08年10月。自豬場開辦以來,當地的農田陸續遭遇污染。然而,就是這樣一家污染企業,居然被當地公安局掛牌“重點保護”。(《中國日報》4月24日)
  天下之大,無奇不有。公安局掛牌保護一家有污染環境行為的養豬場,這無疑超出了常識的範疇。現實語境下,政府部門掛牌保護污染企業並不鮮見,但一般來說,這類企業要麼是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,要麼是繳稅大戶,企業辦得好壞與政府的政績密切相關,由此政府才會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出手“重點保護”。在環境與所謂的“發展”之間選擇後者,雖然已被事實證明是一種畸形的發展觀,但最起碼還有現實的利益訴求。
  問題是,養豬場創造的利潤有限,看上去也不像是什麼招商引資來的示範性項目,有什麼值得“重點保護”的?莫非這家養豬場里正在進行不為人知的高端實驗?或者是怕養豬場里的豬仔們鬧事?這當然純屬玩笑。事實上,我們唯一能夠確定的是,在養豬場被掛牌“重點保護”的背後,或許藏著不為人知的貓膩。
  從有限的信息中,不妨做個大膽的推測。一塊由當地公安局頒發的“重點保護”的牌子,見證的是政府資源和權力的無遠弗屆。若非有著強大的能量和人脈關係,普通企業是無法享受這一特殊待遇的。一家養豬場何德何能,又擁有什麼樣的背景,能夠享此尊榮?必須追問和徹查的是,養豬場的經營者是何許人也,其與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又存在什麼樣的關係?“重點保護”的牌子又是經過什麼樣的程序授予和頒發的?背後有沒有利益輸送?查清這些問題,或許才能解開污染企業被掛牌“重點保護”的秘密。
  昨天通過的新的《環境保護法》修訂案將於明年起施行。其中,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。新環保法還著手加大懲罰力度,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,罰款將上不封頂。一方面,國家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,而另一方面,個別地方政府卻在為污染企業提供庇護,甚至動用政府資源為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遮風擋雨,兩相對比,不禁讓人惶然。
  事實證明,保護環境,除了立法,更為關鍵的是要做到違法必究。現實而言,環境違法行為從來都不是孤立的企業行為,或多或少都與地方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。因此,在加大對企業的懲處力度的同時,還需追根溯源,查查相關政府部門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。
  吳龍貴  (原標題:“掛牌保護”污染企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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